关于2006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申报、推荐工作的通知

2006-11-10 00:00:00
作者:

中国农学会文件
农学(奖)发[2006]73号

关于2006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申报、推荐工作的通知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(农牧、农林)、农机、畜牧、兽医、农垦、乡镇企业、水产厅(委、局、办),农业科学院,农业大学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,农业部各直属单位,国家非农业系统有关科研教学单位,全国性学会、行业协会:
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(以下简称中华农业科技奖)是经农业部、科技部批准设立的面向全国农业行业的综合性科学技术奖。根据《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(试行)》(农科教发[2006]6号)的规定,现将2006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申报、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
申报中华农业科技奖的成果(项目)请按照《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(试行)》和本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,并注意以下几点

1.所有申报成果(项目)不应存在成果权属、完成单位、完成人等方面的争议。

2.申报科学研究成果(项目)原则上应为2001年以后(含2001年)结题的成果(项目)。

3.申报科普类成果原则上应为2001年以后(含2001年)正式出版发行的农业科普图书或农业科普电子出版物。

4.每项成果(项目)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进行推荐。

二、推荐办法
  中华农业科技奖的推荐实行归口管理制度,不受理个人申报和推荐,所有申报成果(项目)必需通过推荐单位进行形式审查、初评和推荐。
  (一)推荐单位
  1.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、农机、畜牧、兽医、农垦、乡镇企业、水产厅(局、委、办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,负责本辖区、本行业报奖项目的统一推荐工作。各省农学会协助配合。
  2.农业部直属单位及国家非农业系统有关科研教学单位,可直接向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办公室)推荐报奖项目。
  3.全国性学会、行业协会以及港、澳、台地区的相关组织可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参评项目。
  (二)推荐名额
  1.科学研究成果: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项参加评审,个别综合设置的农业厅(局、委、办)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(不超过8项)。
  2.科普类成果:每个推荐单位最多推荐1项参加评审。
  三、材料要求
  (一)要求报送的推荐材料
  1.推荐函:各推荐单位请将推荐的具体情况、推荐项目数、排序、初评情况等在推荐函中写明。
  2.申报材料:①《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书》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;②《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项目摘要表》一式二十份。
  3.电子材料:请将填写完成的《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书》和《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项目摘要表》通过Email或存入软盘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。
  (二)推荐书的填写
  《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书》是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,申报、推荐中华农业科技奖的成果(项目)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、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、全面填写,重点突出。《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书》和《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项目摘要表》空白表及具体填写要求请到http://www.caass.org.cn下载。
  (三)规格及装订要求
  《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书》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,大小为A4纸竖装。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、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,左边为装订线,宽度不小于25毫米,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,推荐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,大小规格与推荐书一致。
  《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项目摘要表》不需装订。
  四、推荐截止时间
  所有推荐材料和软盘(或Email)请于2006年12月20日前报送到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。以寄出邮戳为准,逾期不予受理。
  五、联络方式
  联系地址:100026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中国农学会奖励工作部(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)
  联 系 人:韩津琳 冯晓菲 李雅文 李兆双
  联系电话:010-64194708 ,010-6419449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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